股份转让是什么?
一、什么是股份转让 公司股东将所拥有的公司股票让与他人,从而使他人取得对公司全部所有权或部分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股份转让的效力如何 1.股东变更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权转让享有优先购买权(法定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未提出书面购买的,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
2.通知 转让人应当将转让事项发出通知,通知的形式包括:公告、信函、电报等;
3.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的方式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三、哪些情况下不得进行股份转让 1.股东不能成为自己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法》第48条明确规定了以下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法定代表人不能成为自己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者 《公司法》第50条规定: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主要包括:代表法人签订合同,以法人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3.董事、经理不得成为自己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选 《公司法》第49条规定: 企业集团成员之间不得相互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形式更为稳妥;
4.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能相互投资,以免影响国家控股地位。 国家出资企业与其另一国家出资企业之间不得买卖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但国家出资企业间为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实行紧密配合的生产、经营活动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