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什么最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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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引用一句《红楼梦》里的话,“肥而不腻”用在这里,我觉得特别合适。 说到羊肉,我首先想到的是手把肉,以前住在草原边上,每次回去都能吃到现宰的羔羊,清炖,叫作手把羊肉。

那时候,天还没全亮,牧人们就牵着刚宰的羔羊来到你家门口,用炭火烧开水,放点调料,煮好了让你吃。味道自然是极好的。 我吃的最多的要数烤全羊,在草原上支起烧烤架,新鲜羊肉蘸着酱油、蒜泥吃。不过最有意思的要数蒙古馅饼,把剁碎的羊肉放到饼皮里,卷起来,像包子一样在锅里蒸,熟了以后切着吃。

后来离开了草原,我也时常做手把肉、烤全羊或者馅饼解馋。有一年在北京,几个同学一起聚会,其中有个新疆人,他带来一罐腌制的羊肉,说是他们那里过油的肉,拿出来放在桌上,居然有淡淡的草原香味,我们都赞叹不已。 他告诉我们吃这种羊肉最好的方法是拌了吃。果然如此,用葱丝、香菜和辣椒油一拌,再倒上陈醋,那香味直冲脑门。

如今我离乡背井,在大城市里生活,偶尔也会想念草原上的羊肉。于是我在网上买了几包内蒙的羊肉片,准备自己做手把羊肉解解馋。

其实,真正的手把肉是沾酱油、蒜末吃的,我做了改良,放了葱花和干辣椒面,这样更加符合南方人的口味。 先用开水焯一下羊肉,变色了就可以捞出来了。这样可以去掉多余的血水,也有助于入味。

锅里的水不要倒,直接放葱姜、八角和干辣椒煮开,然后放入羊肉,加一点生抽和盐调味。最后倒入适量白酒,盖上盖子闷20分钟就可以了。 做好的手把肉颜色是亮的,不是那种暗红色。而且羊肉带着浓郁的酒香、葱香和辣椒香。一口咬下去,鲜嫩的羊肉混着热腾腾的香气,在嘴里爆开,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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