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最多?
这个问题,其实涉及两个问题: 1、是否应该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 2、如何评价北京率先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对于第一个问题,我的答案是应该取消,具体见我之前写过的文章《》对于第二个问题,我没什么可说的,这是政府作为,我们个人没办法去评价其正确与否。 我们讨论的问题其实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就是关于住房问题,我们应该用什么方式来满足居民的居住需求。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住宅归国家所有,居民使用房屋不用支付费用,自然也就没有房地产税和住房公积金一说——实际上,当时的所谓单位住房也是由国家出资建设并负责管理(维修)的。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最近十几年,住宅逐渐转变为商品属性,居民购买房屋需要支付资金,也就有了房地产税和住房公积金。
可以看出,这两种制度的设计都是为了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而设计的。那么,现在的问题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通过市场机制来更好的满足居民住有所居的需求呢?我认为应该有几种方式:
1、政府投资建设,或者由政府投资,引进企业建设,以低于市场价格或租金提供给市民居住,比如加拿大的廉价房(价格仅为市场的5-7折)。当然这种方式可能产生腐败和低效的问题,而且也会降低政府的财政收入;
2、政府给予居民补贴,鼓励居民租住品质较好的房源,比如德国,政府给租户每月200欧元的住房补贴,让租户自己有选择合适房源的权利;
3、政府发挥市场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向租房者提供贷款,帮助他们租到合适的房子。比如新加坡,政府通过组屋按揭帮助市民租房;
4、维持现有的住房政策,并根据市场和人口的变动做一些微调。 在我看来,前三种方式都可以考虑,因为它们可以更好的调动市场的作用,同时也能让政府减少干预而提高效率。至于第四种方式,在我看来是最不可取的,毕竟市场机制并不是万能的,它也需要政府的介入才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