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可以入固定资产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规定,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关于在建工程占用的一般借款利息处理等问题,《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允许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建造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对中断后借款费用处理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在建工程占用的一般借款(如企业自行加权计算的利率)利息,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有关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处理。
因此,对于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如果机器设备与基础可以分别确认为固定资产的,应当确认为分别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分别为机器设备的采购成本和基础工程支出(包括相关安装支出);如果两者需要合并确认为一项固定资产的,在竣工验收之前发生的支出(包括一般借款利息费用)应计入在建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后发生的支出计入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