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能够上市么?
可以,但是很难。 首先从流程上来看,目前国内的证券市场只允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主体申请股票发行上市,而合伙企业并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人数上限的要求(有限责任公司50个以下、股份有限公司200个以下)且不能成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因此只能通过收购上市公司股权的方式进入资本市场。但这也会面临许多问题,比如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是否愿意拿出大部分财产先用来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然后再变成自己的财产从而分配给自己呢?这就使得这条通道实际上也是非常难的。
其次从现实情况来看,国内现在也有部分合伙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进入上市公司的案例,但难度也比较大。一方面是因为合伙人作为企业法人要承担更多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上市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中涉及众多监管机构的审批和披露事项,而作为合伙企业来说其信息披露要求又相对更高一些。最后从成本上来计算的话,由于IPO成本较高,而通过并购方式进入上市公司则会面临交易对价确定难等问题,因此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最终可能都会以较高的成本完成企业融资。
总之,对于大多数的合伙企业来说,直接融资进入资本市场的道路其实是很艰难的,建议还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方式。
按照我国证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拟发行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由此也就限制了实务当中合伙企业不可能成为上市公司。即使拟上市公司原本是合伙企业性质,想要完成发行上市的目的也必须先将原有组织形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因此从现有的法律及实践操作角度而言,合伙企业不具备申报发行上市的可能。
随着我国不断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完善,新三板市场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条件为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多元化融资需求提供了政策法规支持,新三板挂牌公司可以是有限公司也可以是股份公司,允许满足一定要求的合伙企业挂牌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一)》明确了不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均可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其中有限公司必须是已经存续满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公司制企业,若存续满两年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新三板挂牌,公司无须再将注册资本缴足,只需在提交申请挂牌的同时提交公司章程即可。若存续满两年的合伙企业想在新三板挂牌,则必须先整体变更成为公司制企业,同时将注册资本缴足并且经过两年的存续期后方可申请挂牌。由此可见,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不受所有制及企业组织形式的限制,无论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国有、民营或是混合所有制,境内或是境外企业,也允许存续满两年的合伙企业在完成整体变更后申请挂牌,充分体现了新三板市场多层次的包容性和对于轻资产、创业型高新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的市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