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签约是怎么回事?
在公积金贷款申请经受理银行初审、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审核和审批后,借款人就会接到经办人员通知前去签订贷款合同。这时,借款人应带上个人与配偶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如果未婚需提供单身申明)、购房合同(或购房预合同与产权过户合同)原件、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以及公积金管理部或受理银行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前往后,需要办理的主要手续有:
拟定向受托银行(承办委贷的银行)申请开立提款(还款)的活期储蓄账户;
根据所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相应利率、还款方式确定应每月归还贷款本息金额和采用何种还款方式;
将所购住房作为公积金贷款抵押物到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受托银行将委托人、借款人的有关文件制作成期房(或现房)公积金贷款文本,经当事人核签,办理公证后生效。
借款人至此就完成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全部手续,接着就可以等待公积金贷款发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