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贷款后可以取吗?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专设的一项专项基金。缴存职工只有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偿还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与商业混合贷款、纯商业贷款)本息、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时,才可以支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按照“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偿还住房贷款的,只可以支取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共同申请人(借款人的配偶、同户成员、非同户但夫妻关系的双方父母、子女)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还贷,其他人是不能支取的。因此,你以丈夫的名义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你不能取你的住房公积金用于你父亲还房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