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企业分为几大类?
按照上市条件,企业上市可分为五类:
1、沪深交易所
2、北交所
3、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
4、区域股权市场(四板)
5、境外证券交易所 境内企业选择上市地主要考虑的因素有政策因素、费用支出、承销费、交易成本、融资规模、市场状况及所在行业等因素。其中,政策因素是首要考虑因素。 目前国内上市的途径主要包括IPO、借壳、买壳、转板等。
1.首次公开募股(IPO)
是指公司第一次向公众出售股份,进行募集资金的过程。我国实行的是核准制,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相关公司才能上市,而满足基本条件只是有资格获得上市批复,最后能否上市还要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目前A股市场主要采用注册制,即“注册+审核”的股票发行制度,在交易环节,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而在上市流程上,实行申报即受理机制,大幅提高了上市效率。
2.买壳上市
对于不具备首发上市资格而又渴望资本市场的公司来说,通过购买已有上市地位的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进而取得对公司的控制权并重组该企业的资产和业务,最终实现上市目的的做法被称为“买壳上市”或“借壳上市”。
3.转板上市
是指已挂牌新三板的基础层和创新层的企业,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直接转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以此次股权转让后的股份公司作为拟上市公司,申请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或者中小板上市,也就是所谓的“曲线上市”。
4.北交所
北京证监局日前发布了《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热点问题解答》,对北交所首发审核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和答复。对拟在北交所发行上市的公司提出了更高的信息披露要求。
北交所将坚持面向创新型中小企业,继续发挥市场作用,释放改革红利,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随着北交部的成立以及一系列制度的陆续出台,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上市选择。对于处于成长期且有计划未来上市的企业而言,可以考虑优先布局北交所,尽早搭建企业合规体系,提前规划可能遇到的难题与风险点,为后期顺利上市夯实基础。
上市公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家证券主管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登记注册而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东可以依法买卖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通常所说的上市公司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通过上市可以实现:
1、提高公众知名度,吸引人才;
2、获得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
3、使企业获得更大的成长空间。
在我国,上市公司分为A股、B股、H股、N股、S股等几种。一般而言,每股股票只有一种,即正常股。不过,有些股票还分优先股和普通股。优先股其相应的权利、收益是优先的,它只有股息,而没有投票权;普通股恰恰相反,它不能优先行使其权利,收益也是不固定的,要视盈利情况而定,一般在扣除优先股股息后,普通股参加利润分配。但普通股具有投票权,收入也常常要高于优先股。
A股是供我国大陆的个人及法人(法律、法规限制购买者除外)以人民币来交易,不记名,现货交易,买卖无地域限制。其价格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限制,每涨或跌10%为一个界限。 B股是以外币买卖,记名、现货交易。其股份发行的对象是在我国大陆以外的个人及法人,我国大陆的个人与法人一般不能购买。但宁波港B,作为境内A股上市公司在境内发行B股的试点,其B股是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在境内市场上市交易,投资者既可以是境内人士,也可以是境外人士,投资币种为外币。
H股,是按照我国香港地区的公司法设立,由中国大陆企业注册,在香港上市的股票。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除极个别例外,都是1980年以后在中国大陆的经济特区、开发区、沿海开放城市新设立或特例以老企业改造的新企业。
N股:纽约NYSE、NASDQ交易所的英文缩写,由境外注册的境内企业在中国大陆以外的纽约发行和上市的股票。
S股是在新加坡SEC注册登陆新加坡SESDAQ或SESEXS的交易。境外注册的境内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
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扩大,不久的将来,我们还会看见在美国纳斯达克(NASDQ)及伦敦、巴黎、法兰克福等世界大都市的股市和证交所里都有我们国家的中国概念(China Concept)挂牌交易,我国企业可真算得上真正意义上的跨国公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