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份有三方的吗?
“代持”又称为“委托持股”,是指公司股东或者股东代表公司与他人签订协议,委托他人代为持有自己所拥有的公司股份并享有股东权益,当委托人需要时再将其所代持的股份转让给委托人的一种商事行为。 代持通常是有三方参与的,即委托方、受托方和工商注册的公司。
1. 委托方(股权实际所有人):也就是打算将股权放在别人名下进行持有,而不露富的人。 2. 受托方(名义股东):接受委托方(实际股东)的委托,作为名义股东替其实际持有股份,并以自己的名义代实际股东签署各种文件,管理相关事务等。
3. 被委托方(工商注册公司): 以自己名义设立公司,接受委托和受托方之间的委托,并将他们双方作为自己的股东登记在公司的章程中,成为公司的法人。 在实际中,由于种种原因,可能只有两个主体参与,即委托方和受托方。这时,为了便于交易,一般受托方同时担任被委托方,即受托方以自己的名义注册一个公司,作为被委托方,然后代替委托方持有股份,以实现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股东资格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