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怎么造假?
首先说明观点,神马的业绩造假并非像媒体说的那样是“惊天大案”,其实质问题还是财务报告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公司内部控制存在漏洞; 其次,说说造假,在资本市场上,造假的类型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虚增利润,一种是虚假出资,从现有的资料来看,神马股份涉嫌的是后一种——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可能涉及虚假陈述)。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如期足额发放或者兑付,及时依法披露信息并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证明文件。
发行人、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的文件或者信息; (二)未按照规定披露重要事项; (.)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神马股份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经按时足额发放股利,就可以认定其违反法律规定,而证监会对此的罚款幅度也是较大的,可以处20%以下罚金。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虽然媒体称这次造假是“历史上最大金额违规事实”,但实际可能的处罚额度是很有限的。因为根据现有规定,证券市场违法最高可处以违法所得14倍以下罚款,而对于违法行为比较轻的,也可以减半处罚,也就是说最高只能罚680万元,如果违法行为轻微的,甚至可以免予处罚。 当然,造假总归是不对的,除了会受到监管部门的惩处外,如果造成股东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损失,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关于本案的另一话题是,对于上市公司造假,证券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是否应该联动查处?我认为是有必要的。毕竟,当前很多公司在出现财务报告重大问题时,都是先由监管部门发出警示函,然后才进入司法程序,这样的做法其实是有点问题的,因为这样可能会导致一些有瑕疵的财务报表长时间处于未被发现的状态,从而给公司及其高管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