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线入固定资产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企业应将各组成部分分别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据此,计算机硬件和网络如果能够分别确定其使用寿命或提供经济利益的方式是不同的,如计算机硬件与办公软件配套使用,而计算机网络是为网站配套使用,可以分别确认为固定资产。否则,可将计算机和网络作为一类固定资产管理。网络线路应作为“在建工程”核算,在整体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比如计算机和网络整体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的规定,停止资本化,转入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