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为什么按揭贷款?
近几年来,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在国外发展十分迅速,新加坡的住房抵押贷款占国内银行全部房地产贷款的80%以上;印度该比率是60%-70%。1990年底,国内开始试行房改政策的城市,也开始试点办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1992年初,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海南等城市试办了该项业务。
在住房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通过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使无房、缺房的职工家庭可以提前买到成套的住房,逐步实现住房的商品化、社会化,为房地产市场提供了稳定的购房者群,促进了房地产业及其他相关产业的市场繁荣和就业机会的增加,使政府从管理住房的实物形态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完善管理住房制。同时,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开展,也提高了金融机构的赢利性和信贷资金使用的平衡性。
我国开展住房抵押贷款的条件逐步具备。一方面,实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城市的职工,已逐步由原来以支付低租金为主转向以购房为主,许多企业、单位职工收入也有一定的增加可能,加之住房价格已低于职工年平均收入的6倍,可以提供承担购房价款的能力,愿意申请得到购房贷款,实行住房抵押;另一方面,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城镇和工矿区已积累了一批住房供给。实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城市,已有部分公房开始出售,新建住房开始以商品住房为主,住房供给的增加有利于推动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