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权证是什么?
公司法中关于股东权利和义务的条款,大部分属于任意性规范即原则性规定,股东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所以这些权利在实务中被称之为“共益权”或“一般债权”;当然,如果股东不行使自己的这些权力,别人也同样无法主张代你行使。 相比之下,股票作为股权的证明和载体,其法律性质则更为明确——它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身份的证券,是股东享有的各项权的集合。
股东所拥有的对公司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就是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等机关对公司的管理或者控制来实现。而股东会的决议权和董事会的执行权,就是公司在具体经营过程中的自主性(决定)权限,这种权限的具体内容是由相关法律规定的。
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具体职责在《公司法》第三章里有详细的规定。至于其他具体权能如何行使、如何保障,就需要各位股东(代表)大人们通过选举产生合适的主管机关来实施。
企业年金帐户管理费的收取一般在两种形式中选取:一是从职工个人缴费中支付;二是企业缴费中支付。
企业年金又叫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它起源于美国,20世纪80年代在美国已很普遍,到90年代初,全世界已有40多个国家实行了企业年金制度。在我国,企业年金制度从1991年开始试点,迄今为止,包括中远、华能、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在内的几十家中央企业已经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作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鼓励发展的方向,它能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吸引和稳定人才,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企业年金是一种具有长期积累性质的保险计划,为了在离退休后能够领取到相应养老金,通常在较长的期间内缴纳年金。企业年金属于委托理财范畴,员工将企业年金以信托方式提交给专业机构管理运作,并享有该财产投资收益的权利,这也是与基本养老保险的最大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