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医改被否决了吗?
我前两天正好跟几个同学就这个问题讨论了一下,我们几个人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1、美国的政治体制决定了民主共和两党必定会互相扯皮,即使有一方愿意付出一定代价来解决对方的问题(比如说这次医改议案中,民主党愿意支付更高的税收来承担医疗开支,而共和党人则愿意让少数族裔和穷人接受更差的医疗从而降低税赋),另一方也肯定不会同意,所以我们看到每次都是一方提出来然后另一方否决掉,如此循环……既然两党都无法完全达成一致,那议案当然就无法通过;
2、所谓“美国看病贵”的问题是存在一定的误解。首先美国和中国的社会性质不同,中国人有公费医疗和医疗保险两种制度,美国人只有商业保险这一种选择(3000万没有保险的人当中65%是黑户,他们没有资格申请任何公共福利包括医保)。第二,美国医生的工资是相当高的,在全美平均水平之上(参见下图,红框处为医生收入,蓝框处为平均家庭收入),而且手术越大、越复杂,医生得到的报酬也就越高,比如心脏外科的手术酬劳往往高达几万美元甚至更高;第三,美国有相当多的医疗机构(特别是小型机构)为了吸引病人采取竞争性的定价政策——比如说我的雇主(大学)给我们提供的医保计划中,如果我去某家诊所看同一个病,该诊所第1次为我治病花了800美元,那么以后同样的治疗只要超过500美元,该诊所以及该诊所所属集团就会在以后的诊疗中为我减少支出(比如下次只需花400元就能继续治疗同样的疾病),而这个折扣是可以累加的。 所以我认为美国医疗体系的改革应该从两个层面进行:
1、改变现有体系中政府的责任(主要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责任),现在美国的医疗体系当中政府责任有限,主要作用是保障穷人能够看得起病,对于富裕阶层则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发挥作用;而我们国家则是用税收的形式从富人手里拿钱给穷人家看病。两者各有优劣:在美国这种制度下,任何人不会因为贫穷而被剥夺享受高质量医疗服务的机会(除非他自己不愿意花钱买昂贵的药品和器械);而中国则能保证所有人都能获得基本的医疗保障。
2、完善现有的商业医疗保险体系,提高病人的可负担成本,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经验,一方面通过税收政策刺激保险公司增加对患者的赔付,另一方面通过竞争性招标等办法引导保险行业降低医疗费用(目前看我国保险行业不仅不低,而且相当高,2009年人身险行业费用率47.5%,财产险40.9%,远远高于美国的2%和1%) 最后我想说的是,医改本来就是一件世界性难题,没有一个国家找到了完美的解决方案。各国都在摸索前行,希望用最小的成本解决人民的看病问题。所以千万不要小看奥巴马,他虽然这次失败了,但至少是一次有价值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