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龄补贴是多少?
1、对60周岁及以上的低收入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补贴标准为: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的,每人每月50元;年满65周岁的,每人每月70元。 对35周岁及以下的孤儿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放。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能力履行扶养义务的80周岁以上特困人员,实行全额补助;对70-79岁之间的特困人员,实行差额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区根据当地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2、对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专人陪护的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护理费补助标准为每人400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1400元/月(含托养机构照料护理费用)。 符合重残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重残护理补贴。
3、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的供养标准,由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依照有关规定制定,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财力状况以及对特殊群体的扶助原则,适时调整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