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地铁开工了吗?
刚看完发布会回来,现场很热闹,有各种工程机械车,还有防暴装甲车,警车等等…… 发布会开始之前我去了施工场地转了一圈,看到场地的围挡上了“中铁四局”的标示,问了正在巡视现场的安保人员,对方很肯定的告诉我“是四局的工地” 我还问了为什么牌子上写的“安徽建工集团总承包有限公司”,回答说这是总包单位,四局是承建单位(这个倒是真的,我在网上看到了安建集团的招标公告)。
然后我去售楼部了解情况,销售告诉我,地铁施工可能会占用我买的房子附近的道路和绿化,但是不影响房子的结构和安全,问我同不同意签同意书,我当然不愿意啊!万一以后地铁从楼下穿过怎么办!于是双方就没谈拢。
回程的路上我想了想,如果是地铁建设影响了我买房,我可以要求减少房价吗?(因为是我自己要买这里,不是别人买了这里再卖给我)刚好最近看了《民法典》,其中有规定: 因此我就去售楼部找他们协商,我说根据《民法典》我有权利要求减少房价,销售说好的呢,我们去请示领导吧。然后我就看到了他们总经理,就把法律规定给他看,并表示如果赔偿能让我满意的话就可以签字,否则就按我的要求办。经理表示可以去请示领导,然后就走了,过了一会他回来说可以少送一个车位。我同意了,就这样签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