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低收入家庭有多少?
根据世界银行对低收入的定义,2014年我国约有6亿居民可归入低收入人群(低于当日美元汇率3495元人民币/4872卢比换算所得的1.25倍国际贫困线),占全国总人口的42%左右。 考虑到我国高收入水平群体的人口基数很小,不到6亿人,因此可以认为,在我国几乎一半的家庭都属于低收入家庭。
当然,这个结论跟很多人印象中的“中国有三亿多贫困人口”还是有区别的——毕竟在很多人的固有观念里,一提到“穷”肯定首先想到的是“贫困地区、贫困县、贫困村、绝对贫困村”等概念,而这些概念所对应的,是我国贫困程度很深的贫困人口。
然而,上述概念只是我国贫困人口中相当小的一部分,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底,农村低保对象2427.7万人,其中纯农户1842.7万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家庭2948.8万户,合计6376.5万人。 这也就是说,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人们中,约1/3属于低收入户。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我国自2007年就取消了对农村贫困家庭补贴后的收入限制,但多年来一直对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的收入和财产实行严格的监管和审计,严禁虚报冒领行为。同时,为了尽可能减少低保对象的评定中的人为因素,我国采取了“一户一档”的电子档案管理方式,并建立了完善的救助信息核对系统,以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