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付贷查的严吗?
上海的房贷政策向来都是全国的风向标的,之前深圳的政策就是跟上海学的,不过现在上海的政策貌似有点松,因为最近很多人都在问这个问题,所以我来说说 上海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即普通住宅抵押按揭,利率目前是LPR+加点组成,加点数值原则上是房贷合同签订日当日LPR值上加45个基点; 如果是新房或者限价二手房(价格不过户),那么贷款利率下限是LPR+95个基点的,这个是限价的行政手段导致的,如果房价回到市场价,这些房子也会成为普通住宅,贷款利率会回到基准线上下。
二套房贷利率上浮20%,即LPR+140个基点。 上外牌汽车的贷款,利率为LPR+230个基点。 二套房贷首付比例7成起,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如下: 这个认定标准跟环沪地区差不多,普通住宅就是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40平,且小区容积率大于1.0,单价低于周边商品房单价。非普通住宅就是面积大于140平或容积率小于1.0。
当然这个只是基本的标准,每个区域都有各自的细则,比如杨浦区的普通住宅还需要满足房屋竣工时间超过10年并且精装修的条件。浦东的二套普通住宅需要满足房屋竣工时间超过15年条件。 关于具体各个区域的认定标准,大家可以搜“上海普通住宅”进入官网查看。
个人消费贷款(即商用房按揭贷款),利率是基准利率上浮60%,目前基准利率是4.9%,上浮60%后利率是7.8%。
企业经营贷款,利率也是基准利率上浮60%,不过企业贷款有额度限制,单笔上限是1000万,部分银行单笔可达3000万。 以上海市为例,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在上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外省市职工,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在本市指定机构办理公积金贷款,享受与本市居民同等待遇,但所购房源必须是70年产权的普通住宅。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新政,通过评估得出的房屋价值低于市场价格,就可以认定为普通住宅,不再以当初买房时的原始购入价作为判断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