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讲师怎么评?
大学讲师的申报条件:
根据国家规定:大学、学院、高等专科学校、独立设置的学院和大学的专门系、教育部直属的中等专业学校的教师职务设讲师、副教授、教授。
具体的各地区大学讲师评定条件可咨询当地的人事局职称科(或人才交流中心的职称科).
大学讲师的评审流程:
一、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个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个人填写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推荐书、职称计算机考试申报表和职称外语考试申报表等,上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
二、单位根据个人填写的评审职务审核表中的内容组织审核,并在职务评审表中的审核页签名、盖章。
三、单位组织述职,成立由群众代表、单位领导、专家组成的评审推荐小组,群众代表不少于评审推荐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二,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量化打分,确定推荐人选,公示后推荐上报。
四、个人计算机、外语考试、继续教育学习在报送有关评审材料前,必须完成考试和学习,取得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