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哪些院校?
13所本科高校、8所高职高专 1所成人大学 2004年6月,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招生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按照这个文件的规定, 学校名称的使用有严格的标准: “使用校名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法人的名称全称使用; 二、不使用简称或缩写名称; 三、不采用同类院校中类似的名字。 “经批准可使用校名的情形”: 一、原校名为全国重点大学且连续使用近十年未改变; 二、在原学校所属的省份(区、市)范围内,其名字在大众传播媒体上出现频率较高,为公众普遍熟悉的; 三、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同时结合目前已经公布目录的高校名称来看,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初步的结论——绝大多数高校的校名都不会变了。
除了个别高校由于地理位置变更等因素需要“换地名”外,大部分高校只是将名称中的“工学院”“学院”等字眼去掉而已。 在所有的高校当中,名字改起来最简单的恐怕要属那些由多所学校合并组建的新高校了,它们的校名一般是由所在省份(区、市)加字母(A/B/C)再加排序号组成。例如,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既属于湖南省,又有第一师范,因此校名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而以前的学校名称则全部取消。
对于部分因历史原因名称中含有“农”字或者“林”字的院校,教育部此次也专门做了说明——这类院校原则上可以继续保留“农”字或者“林”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