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程时间是到达时间还是出发时间?
题主可能混淆了两个概念,“返回”与“返航”。 “返回”是飞行器(飞机、导弹)从空中或者海洋、地面等起点向发射它的地点行进。这个过程可以是有目标的,也可以是无意识的(如脱轨的火箭或者脱离靶场的飞弹)。 “返航”则专指飞机等飞行器按照预定路线(多为环形路线)进行循环飞行。 前者是后者的特例,后者是被赋予特定任务的“返回”,是在特定的条件下和时间内才能发生的行为。
例如一架飞机在执行侦察任务时,可以先从A地起飞,飞到B地去执行侦察任务,然后再飞回A地;也可以先从A地起飞,然后飞至B地,在B地降落,加油、补给之后,飞回A地。这两种不同的飞行线路都是符合“返回”的定义的——飞机从起点出发,经过途中某些点的停靠后最终回到起点,虽然方向相反,但总长度不变。但是这种情况不能算作“反航”。只有当其被赋予特定的任务时,即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一定的区域内完成多次往返时才属于反舰范畴,这时可以理解为“多任务循环飞行”,而起点/终点可以是同一地点。
再如,一架飞机能从上海直飞北京,也能从北京飞回上海。这种顺路和绕飞的路线都可以理解为“返回”或“反航”(对这两地的称呼不同会导致歧义,为此特意用括号加以区分)。 但是如果这架飞机是从上海飞往北京的,那么即使它能直接从北京返航到上海,也不能说它是“反航”——因为它的目的地不是出发点,“返回”必须由出发点到达目的点才算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