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比赛中变权是什么?
1.比赛变更(1)由于恶劣天气,严重污染等情况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经主办机构裁定后,比赛延期举行;(2)在80分钟内比赛的胜、负判决未能出现时,比赛延长至加时赛,加时赛时间不超过5分钟,所有中断时间应计入总比赛时间之内。如果加时赛后胜负仍难以判定,则应执行罚球决定胜负,此时所有犯规已罚球次数均计入个人犯规次数,所有被延误的罚球均应立即执行且不再追加;(3)在40分钟的比赛中,任何一队比分领先达15分以上,比赛时间终了时,判该队获胜并记录胜场次数。 这种变更只限于主裁判根据规则有权中止比赛的情形及特殊情况。对于非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的比赛中断,裁判应当立即恢复比赛,并重新统计各阶段的时间。当比赛因意外事件暂停期间,如球员离开场地或替补教练或其他人员进入球场时,应立即停止计时钟并予以记录。
2.替换队员每队每场换人不得超过7人次,其中每次换人只能调整6人。运动员一经更换不得重新上场。
3.弃权和罢赛(一)比赛开始40分钟后,任一参加比赛的球队拒绝继续比赛,或者停止比赛继续进行的行为,视为“罢赛”,取消该项比赛优胜者资格。
(二)某队场上参赛队员不足6人时,视为“罢赛”,取消该项比赛的资格。
(三)运动员在比赛中采取故意犯规等违背竞赛精神的行为,致使对方受伤、无法继续比赛,并以此要挟,提出包括升幅在内不正当要求的,取消该队本场比赛成绩和争冠资格,并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停赛或取消运动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