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门水费怎么算?
用水量在5(含)立方米以内的,每吨收取3.3元;超过5立方米的,每立方米收取6元 (一)工业生产用自来水: ① 一般工业生产用水:以自来水公司为工业企业用户供水总表(厂表)的取水量(平方米/日)为计收基础,按实际供水量及不同类别、用途的水价标准分别计费:
② 特种行业(如电力、冶炼和化工等)的生产用水,按其不同的具体用途,依照上述一般工业生产用水第一条之规定,确定收费标准,并根据其用水量的多少,分别计算,累加缴费。
(二)城市公共事业、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清洁环卫、消防用水: ① 道路、桥梁、广场、公园、绿地灌溉等公共事业用水:以自来水公司供水总表(厂表)的取用量(平方米/日)为基本数据,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并收取费用。
② 市政工程(含给排水、城建、环保)用水:凡直接或间接用于市政工程建设的各种管线的施工、安装、养护、维修及其辅助生产的用水,均列入市政工程用水范围,应按规定交纳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