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科技重组失败了吗?
1、是的,2015年6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00号),决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予核准。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香港中航通讯控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新三板挂牌公司中航通信(430278)20.01%的股份。
2、根据《并购重组报告书》,此次交易的财务顾问为中信证券,法律顾问为上海市众源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机构为北京北亚利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3、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可重新启动的,除涉及有关法律意见书和审计报告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文件: 二年以上又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重新申报。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4、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