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税收上交中央吗?
深圳作为一个经济特区,享受了很多的特殊政策,比如税收上的优惠政策,但是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也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带动周边经济发展的任务,因此虽然深圳有税收优惠政策,但主要还是以税收为主要财政收入的。 那么企业到底缴纳了多少税款呢?我们以2019年的数据为依据,因为2020年情况特殊,很多企业都不景气,所以2019年的数据更加具有参考价值一些。 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19年深圳市统计年鉴〉的通知》显示,2019年深圳GDP为26927.09亿元,财政总收入为356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39亿),其中税收收入为3374亿元。 那么这些税收都上交给哪些部门了呢?根据深圳市各部门的预算公开信息来看,深圳市交增值税、消费税1800多亿元,上缴省级财政803亿元;所得税1800多亿元,上缴中央和省级财政284亿元(这部分包含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关税100多亿元,全部上缴中央财政。
另外,从税收返还比例来看,一般来说,地方财政收到税收后,要先上交一部分给上级政府,称为“上解”或“上缴”,然后再按照一定比例返回当地,称为“返还”或“补助”。这个比例在各地稍有区别,一般是上交24%-35%,返回85%左右。这样算下来,一个企业如果纳税100元,往往最后能落到地方的不足70元,上交国家的却超过了20元。
当然这里计算的是全部税收,而对于一些高新技术企业还有相应的优惠,比如可以按照15%的税率征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