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丽莎白是美国的皇后吗?
没有哪一国君主自称“朕”的,也只有皇帝可以用“朕”这个字。而英王和美国先君(George Washington)在正式场合使用的第一人称都是“We”或“我们的”。 至于Elizabeth II 在正式场合下的第二人称为什么就不太清楚了,好像没有详细的记录。但是她的个人传记里提到她在写私人信件时会用“My Dearest”或者“Dearest”来称呼她最爱的人,如她的姐姐Princess Margaret 和她的夫婿菲利普亲王。
而第三人称“Her Majesty”是英国女王正式的尊称,在美国则用来指代美国的第一夫人——Melania Trump. 不过如果是在非正式场合,英王与美政府首脑确实可以使用“I”和“my”。不过我认为这种用法只限于很正式的场合,如国宴等,而且对方也是同样地位的人(如总统),不是下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Majesty”这个词在英语里面是个可数名词,所以“the majesty of God”或者“the majesties of heaven/heavens”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His/Her Majesty's Government”也不是“国王/女王陛下的政府”的意思,而是“由(某国的)国王/女王所领导的政府”的意思。虽然翻译成中文后“陛下”变成了单独的词,但在英文中它们是一个词组,不能分开。
同理,“The king/queen’s subjects”也不是“国王/女王的子民”的意思,而是“由国王/女王统治的人民”的意思。 最后顺便提一下,如果指某人拥有王权的、而且是复数的“majesties”(注意,这里是majesties而不是majesty),那么这通常是用作贬义,表示某个政权或教派十分傲慢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