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十里谁去了美国?
昨天刚看完,去微博搜了一下“春春 皮裤”,看到一条热搜,点进去一看…… 真的无语到家了,为什么能这么无耻的蹭热度啊!(可能有些逻辑不太通畅,大家将就看) 我想说的是,不管是谁,做了什么事,都应当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不能因为别人做了坏事,你就也去做同样的事以泄愤;也不能因为你喜欢,就放任任何一个人伤害他/她。
如果这个作者是真的爱春春,那为什么不先了解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再去发言呢?(虽然知道可能是路人,不会认真了解)如果这个作者真的是在认真的写这篇文,那就请你尊重客观事实,不要随便给人扣帽子。
1.首先,杨扬确实没有说“春春被多人侵犯”,原话是“多次性骚扰”。请问有人骚扰你和你强奸你有区别吗?
2.其次,你说“受害者有罪论真是烂透了”,我并没有认为受害者的行为有任何值得诟病的地方,所以也没有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被害人。如果你是因为对被害人的不满而骂凶手,那我支持你,但是你在微博那个视频里明显是在骂杨扬。为什么要骂一个无辜的人?
3.你觉得在法庭上,强奸犯会对着受害者的眼睛说“是你主动的”吗?不管这句话是不是强奸犯自愿说的,也不管你是不是相信这句话,在法庭上,受害者是被强奸者,是犯罪嫌疑人,无论什么时候,犯罪者都是没有资格辱骂殴打受害者的。
4.最后,你说“为毛要洗白强奸犯”,我没有说“洗白”这个词,我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被害人没有说过一句主动引起受害者羞耻感的话,也没有表现出任何对一个陌生人身体的占有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