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会盗摄违法吗?
首先,根据《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所以,如果没有经过著作权人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传播、发行、销售以表演为内容的影音制品,包括但不限于录像带、CD等;不得非法采集明星个人形象或进行商业性展览、宣传以及任何形式的广告促销使用。 另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所以,未经权利人允许,擅自拍摄并且售卖演唱会视频的行为是违法的,公安机关可以予以行政拘留。 如果行为人购买了演唱会的版权,并且取得了授权,那么他就可以合法地播放该场演唱会;如果他要出售该场演唱会的影像作品,也要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否则就构成对著作财产权的侵犯,要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