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小姐从什么开始?
1973年,香港电视台为扩展业务,开始举办“香港小姐选举”,首届比赛的冠军由21岁的朱宝意夺得。比赛分为“面试”“泳装照”“才艺表演”“礼服展示”四个环节,最后由评委打出分数,综合得分最高者取胜。 参加选美的选手必须是年满18岁,未婚且拥有香港身份的女士(不包括外籍华人),比赛形式与现在大同小异。
在“面试”阶段,主持人会就选手的学历、身高、体重、籍贯、职业、家族疾病史等问题进行询问; “泳装秀”是每年评选中最吸引人的项目,参赛选手每人15分钟的时间,在镜头前大秀好身材; 最后一个项目是“礼服展示”,这一部分又分成“个人时装秀”和“集体时装走台”,时间在6分钟左右。
获得冠军的选手可以得到10万元人民币的奖金,其他奖项的奖金设置也是不祥。不过那个时候的港姐除了夺冠机会不大之外,其他的待遇已经相当不错。
获得亚军的参赛者,除可获颁发一枚精美的奖牌,并可获得免费到美国游学的机会。而成功进入五强的佳丽,则各可获一座水晶雕像。
获得六至十名的选手可以获得旅游奖,获奖者可以任选去澳洲或新马泰其中一地作免费旅游。 而最惹人注目的是今年新增的“完美体态大奖”,得奖者除了可以得到30万元现金奖励外,还可以额外再获得一块金牌。该奖项要选出一位体态最完美的港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