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东是哪个小贷?
深圳市有205家放贷公司,但合法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只有71家(含正在办理牌照的申请单位)。 深圳目前所有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都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而每个公司在银行上的存款也同样不低于5000万元,并且这些资金都是实缴的。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小额贷款公司条例》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指注册地在深圳经济特区,以小额贷款业务为主营业务的金融机构。开办小额贷款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到位且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二)股东信誉良好、资信完整,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提供小额贷款的能力;
(三)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问题的批复》(银复[2008]46号)要求,各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运作,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不得违反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发放贷款。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出资和提供的借款,不得吸收或汇集社会资金用于放款,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行债券融资。
经查询中国货币网,全国共公布205家放贷公司相关信息。但其中仅71家公司取得金融许可证,占34.4%。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的公司中,一些已停止营业,如天津的“天津恒通租赁有限公司”等;有些则转型做其他业务,如山西的太原晋商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原名为“山 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包括 “开展小额贷款担保业务”,说明该公司已经由原先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转变为地方性的小额贷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