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资产股东?
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出资实物的转移手续。以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提交相应的权属证明文件。
在公司全部出资中,无形非货币出资的比例不得超过40%。外商投资企业不低于50%。如果股东以实物、产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还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其评估作价,并经公司登记验证。
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在投资总额内,登记注册的实收资本部分。股东按照合同、章程的有关规定缴纳出资后,投资总额与其相比,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股东各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