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挑战是指什么时候开始?
“体育竞赛”与“体育运动”的概念是不同的,不能把概念混为一谈。 《体育》词典对“体育竞赛”的定义是:在竞技场上,为了夺取胜利而进行的拼搏。可以认为是狭义的“体育竞赛”;这种广义与狭义的划分是以比赛是否具有竞争性作为标准的。 而广义的“体育运动”除包括狭义“体育竞赛”的内容外,还包括各体育项目中的基础训练、技术、战术的培育等内容。因此可定义为:人类社会生活中一切身体社交活动的总和。这是一种最广义的理解。显然在这范畴内,没有竞争性的运动是不存在的。
“体育竞赛”属于“体育运动”这一总称中较为特殊的组成部分,它包含于体统之中而又区别于其他项目。这是因为,一,所有“体育竞赛”都带有一定的对抗性质;二,现代“体育竞赛”大多以“锦标主义”(争夺优胜)为主要目的。这是由竞技运动的产生和发展所决定的。
早在古希腊时期,人们就创造了各种竞技项目供人欣赏和参与。但这些活动大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体育竞赛”——它们的主要目的是宗教的、人文的或社会的,而非今天的纯生理的竞速、竞技。但到了近代,随着科学技术的产生与发展,人们对于身体的潜能与极限的认识逐渐深化,一些过去被视为“不可能”的运动也逐渐成为现实,这使得人们在从事体育运动时有了更多的追求战胜、超越自我,而不是仅仅追求“完成”、“成功”。
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各种体育运动开始分化为两大部分——“竞技运动”“群众健身运动”。前者强调通过激烈的身体对抗或在复杂多变的条件下完成高难度的技术动作来超越对手、夺得胜利,因此离不开强烈的竞争性;后者则强调人在自然条件下的身体极限发挥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互助与合作。虽然两者之间有着相互交叉的活动内容,但在原则上仍可分开。
事实上,无论是作为教育目标的学校体育还是作为社会文化现象的人民体育,它们所提倡的目标都是建立在“大众体育”的基础上——即在坚持体育锻炼人人可为的同时,努力提高每个人的身体素质和能力水平。在这种背景下,“体育竞赛”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竞技运动”便随之产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