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权利不发毕业证吗?
没有权利,你可以起诉学校,要求颁发毕业证书并赔偿损失。 学校是教学机构,不是行政单位,不具备行政处罚权,所以不能以学校纪律处分的方式不让学生毕业,如果因此给毕业生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学校有权不授予学生学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剥夺其申请博士学位或者硕士学位的资格: )。
现在的问题是你的论文没有通过答辩,按照程序你拿不到学位证,自然也不可能拿到毕业证。但问题是学校以你作弊的理由通知你不发放证书是否合理呢? 我的观点是不合理!
原因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高校应当对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你的问题关键是论文没有通过答辩,那么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呢?我认为是达到了的,不然学校不会让你写论文,更不会让你参加论文答辩。既然已经参加了答辩,而且也通过了,学校再以作弊为由不给予认定毕业显然说不通。
2、《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条 高等学校对学生进行评价,实行学分制和绩点制。学生取得学分,由学校给予承认。只要你在读期间修够了学校的必修学分,而且成绩满足规定的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六十四条 大学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就符合了毕业的硬性要求,学校就应该给你颁发毕业证书。
3、如果你认为学校以作弊的名义扣发毕业证的作法违反,你可以向教育局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