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川股份是国企吗?
不是。 武汉长江新城起步区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公司”)与武汉长江新城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5月签署《合作协议书》,拟共同出资设立“武汉长江绿色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长绿公司”),从事水环境综合治理、研究、设计、施工和运营等。项目公司注册资本4亿元人民币,其中长江公司认缴出资2.4亿元,占项目公司60%的股权;武汉长江新城管理委员会指定出资单位为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投公司”),认缴出资1.6亿,占项目公司40%的股权。《合作协议》签订后,因项目融资需要,长江公司与长绿公司于2018年2月分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将长绿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72,042万元,并由原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数额的增资资金。其中,长江公司应增资39,378万元,水投公司应增资43,664万元。据此,双方根据上述决议进行了实缴资本注入。
2018年7月,因长江公司及水投公司出现经营困难,不能继续履行《合作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执行《合作协议》,并对合作期间的项目支出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2018年12月,经武汉仲裁委员会裁决[案号:(2018)武仲裁字第0000036号],确认长江公司应支付长绿公司各项款项合计55,682.68万元,水投公司对上述付款义务中未受清偿部分承担四倍的补偿责任。上述仲裁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但由于长江公司和水投公司目前暂无力清偿上述款项,长绿公司遂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