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7年婚假多少天?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广东各地政府可制定当地婚假实施细则;广东各地的婚假存在差异。 比如,深圳市计生局公布的《深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深圳婚假的条件、天数,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夫妻可以享受3天的婚假。同时,该实施办法还明确了再婚以及复婚的夫妻可享受的法定婚假天数为15天。 而对于晚婚的男女双方,除享受上述全部假期外,在假期后另有5天的延长假期,也就是说,最多可以休18天的婚假。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婚假只能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才能休!也就是说,如果单位因为生产经营需要让你加班,不得强制你先休年假或者病假等,否则你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恢复休假或支付加班工资!
除了深圳,其他城市例如广州、东莞、佛山等地也都对婚假作了相应规定。以广州为例,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且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公民,可享受3天婚假待遇(不分是否初婚)。
另外,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也就是说,如果女方顺利生产并且满足“在深圳参保满1年以上”的条件就可以享受到143天的假期(98+15+15)。而男方享受的有薪假期则包括护理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