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年属什么生肖?
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了,1950年和1987年的春季,我国曾两次将农历时间进行改正(“改立春为春节”),两次均把春节提前了一个月左右,因此出现了“60年春节在前,43年春节在后”的现象。 第一次1950年2月13日正月初一(公历1950年2月14日)开始实行“新历”计征年份;农历1949年腊月廿四(公历1950年1月24日)为除夕,第二次1987年2月4日立春(公历1987年2月4日)改为“新历”计征之年。
1987年之前,我国的农历采用的是“十九回朔法”,即每月的初一(朔)和十五(望)都置闰,每年的第一个月初一(朔)作为“元旦”(现称为春节),而“元月”也就是“正月”。采用这种算法的主要原因是尽量使得农历新年期间符合“立春”,然而1987年以前中国所处的地理位置比现在更靠近极地,因此农历新年在“立春”之前的概率越来越高。为了调和这个矛盾,从1987年(农历丁卯年)起,实施了“置闰月”的方法,即在出现连续两个立春日时,通过增加一个闰月,使农历新年尽可能地在“立春”之后。也就是说1987年以后“先立春”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但是,由于前文所述原因,1950年时已经形成了“先立春,后过年”的错误事实,并且按照当时中国的地理环境,这种现象很有可能继续存在一段时间。
为此,国务院于1975年1月份发布《关于修改农历年的时间安排的通知》,其中规定: “为了便于群众掌握,凡逢癸卯、辛卯、乙卯三年的新春,一律按丙寅月(旧历十二月),壬午日(旧历正月初一)作为公历元年或岁初的开始。” 这其实是一个权宜之计,因为“丙寅月,壬午日”并不是正确的立春日期,只不过由于“先立春,后过年”的现象已被大众默认,为了不失民心,政府只好采用这样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