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离开中国多久?
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并设立特别行政区。 在此之前,澳门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和自由地区(非殖民地),其公民身份不受中华民国的认可;而自1999年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民的身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中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一切义务。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明确规定:“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身份。”“国籍原则是:出生国籍、定居国籍和取得国籍。” 根据上述法律,国家给予华侨和港澳台同胞种种优待政策的同时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必须拥有中国的国籍才能享受这些优待政策。从法律意义上说,1999年之后,尽管澳门的地理环境和政治制度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当地居民的国籍并未改变,他们仍属中国人,是中国国籍。
当然,由于历史原因,许多人的户籍仍在内地,在内地和外地的身份证上也显示为“汉族”民族,但这并不影响他们的公民身份和法律地位。 同样,对于在外国出生的中国人而言,一旦他的父母有一方是中国公民且他具有中国国籍,那么他就天然具有了双重国籍。当这类群体长大成年后再办理护照、签证等出国手续时也会被要求出示户口本以证明自己的国籍身份。国籍问题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并不是像一些人想象的那样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