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流合法吗?
“分流”是指由一个用人单位将其劳动者转移到其他用人单位,从而降低劳动成本,增加自身福利的用工方式。它属于一种劳动合同变更形式。 《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的单方变更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只有在三种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方可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地点:
(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二)出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
(三)对劳动者工作内容作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企业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单方进行工作岗位的变更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双方存在有效劳动关系;
2.企业处于生产经营的需要;
3.调整的工种、岗位为同一性质。 因此当企业出现生产经营需求、组织结构变动等情况需要调整员工工作岗位时,首先应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征得劳动者的同意。若未经协商一致单方调整职工工作岗位的,则该调整不发生法律效力,企业应当恢复职工的原来工作并承担由此给职工造成的损失。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以下情况下,即使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单方进行工作岗位变更:
(一)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