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多少算股东?
谢邀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概念性的问题——股份和股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股份指的是你投入公司的资本金,它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如机器、设备等),或者是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不管是什么形态的资本金,都必须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并出具报告,以确认具体金额。
而股权则是指你在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两种形式。一般情况下,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都是普通股,它具有的风险程度高于优先股;而如果股东所持的是优先股,那么它的风险程度低于普通股。当然,无论是什么样的股权,最终都需要落实到纸面上——无论是公司章程上,还是股东协议中,都要有相应的规定。否则,口说无凭,事后可能难以维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具备股东”如果没有股东的出资,就谈不上公司的设立。当然,如果仅仅是作为设立中的公司,即尚未注册登记的公司而言,由于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也就不存在所谓的股东问题。 但如果已经成立并注册,并且经营超过一年,那么,即便没有进行实缴,也应该拥有股东。因为,此时该公司已经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了。
但是,对于股东的权利义务不能因此就消失了,而是应当由全体股东内部按份额分担。这里所说的“权利义务”包括: 1、依法取得股息和红利; 2、转让或质押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3、在公司清算时,享有要求清偿债务的权利; 4、依据公司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或质询; 5、其他权利,如转让股权时的优先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