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以调整开盘价吗?
从法律角度讲,上市公司没有对股价的定价权,无法通过自身决定上市首日开盘价。 《证券法》规定,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应当符合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发行人的信用情况、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将作为审核重点关注内容。
在发行过程中,包括定价基准日的确定和开盘价的生成,都会受到监管机构的监督。 对于价格发现的程序,《证券交易》也有详细规定:(十五)确定发行价格或发行区间 在初步询价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应当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申购报价文件及相关材料汇总并加以公布,以供投资者查询。
在确定发行价格或发行区间时,应当综合考虑发行人和承销机构的主观意愿、市场状况、流动性等因素。对于未能满足发行条件的,或者虽满足发行条件但其主观意愿不积极的,以及参与程度低、成交量少的特定期间,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将其作为有效报价的投资者纳入累计投标询价或定价的基础范围。 根据上述法规,发行价格(或发行区间)最终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才能确定,并且必须充分回应投资者的需求。即使某家企业的估值水平可能符合预期甚至偏低,但如果市场对该股票的需求不足、反应冷淡,则可能导致发行失败。反之,如果该股票受到市场追捧,则很可能出现超出预估的高首发规模。